首頁 > 寶島新聞

經濟部正視中國大陸產品偽標臺灣產製問題

2015/10/5

【亞洲商訊2015-10-5台灣】經濟部國際貿易局表示,去(103)年獲悉中國大陸產品以我國為原產地規避反傾銷情形即召開會議,除要求產證簽發單位嚴格審核產證外,呼籲業者勿從事此種違規行為。另本(104)年5月中旬掌握歐盟執委會貿易總署接獲SolarWorld等業者申請對我國太陽能產品進行反規避調查第一時間,即會商財政部關務署、交通部與太陽光電產業協會等相關單位及機構後,向歐方提出諮商要求,並立即組團前往歐盟總部說明我國採取之加強管理措施以防止規避行為,積極為我國廠商爭取權益。
 


由於歐盟充分掌握我國及馬來西亞業者協助轉運中國大陸太陽能產品情資,5月29日啟動對我國及馬來西亞晶矽太陽能模組及電池規避歐盟對中國大陸產品之平衡稅調查及反傾銷稅調查等2項調查。
 


貿易局隨即對出口太陽能產品廠商進行調查,於7月間從嚴處分7家違規廠商,分別處以罰鍰276~696萬元或停止6個月~1年輸出貨品。並對產證簽發單位從嚴處分,處以新台幣30萬罰鍰及停止簽發產證3個月(處分情形如附表1)。對於有計畫從事此種違規貿易行為的業者,已移請檢調偵查。據悉,另有其他產品透過臺灣轉運情形,貿易局呼籲業者不要從事此種違規行為。未來違規案件均將從嚴處分,絕不寬待。



貿易局呼籲,請我國廠商積極配合調查,向歐盟執委會舉證確無轉運或出口中國大陸相關產品等規避情事。如經調查結果證實確無規避情事,執委會可停止對廠商產品之進口登記,廠商並可豁免被課徵反規避稅,確保在歐盟商機。
 


歐盟為我國太陽能產品第2大出口市場,貿易局除本年7月透過臺歐盟期中檢討諮商會議,向歐盟說明我國積極採取強化相關管理措施及處分違規廠商,遏止違法轉運之決心。未來將持續利用與歐盟會談之機會(如:歐盟本年10月上旬訪臺;貿易局10 月下旬赴歐盟與反詐欺局會談),說明我國持續採行相關管理措施及其成效,爭取歐盟執委會對我生產業者之有利見解。
 


為避免不肖廠商持續利用我國自由貿易港區協助中國大陸產品規避歐盟課稅,經濟部公告自本年8月26日起自由貿易港區事業輸往歐盟之太陽能產品、自行車及螺絲及等3類貨品,應事前取得經濟部(貿易局)核發之「自由貿易港區事業輸往國外特定貨品輸出許可」。
 


另外,為使廠商瞭解歐盟反規定調查之程序及嚴重性,貿易局持續於貿協經貿透視網、相關公協會刊物說明產證管理及相關規定,並利用交通部舉辦研討會向自貿港區事業說明。持續辦理相關說明會或訓練課程,向產證簽發單位說明應注意事項,加強對自貿港區事業及廠商宣導勿違規轉運。未來亦將持續辦理相關教育宣導。

 

 

刊登平台